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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系统政务信息范文 政务中心卫健窗口(2篇)

时间:2020-07-27 05: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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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系统政务信息范文 政务中心卫健窗口(2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卫健系统政务信息范文一

委党组会在研究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安排等之前,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各方面讲话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内容,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每年委党组至少2次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就下阶段和下年度法治建设作出系统性安排。12月9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

(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单位建设情况。强化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列入总体工作目标考核。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4月30日,印发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和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调整了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及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理领导具体抓负实责。副县级以上领导每年进行述职述廉述法工作,建立了党组书记、主任法治工作实绩档案,通过干部在线学习、法宣在线、专题讲座、集中学习等方式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决策能力。党组会专题研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报告2次,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和普法建设工作清单,明确了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立法工作、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管情况。一是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共清理相关文件2件,保留3件。二是报送度立法计划立项建议书1份,建议出台《咸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三是强化法制审核工作。聘用法律顾问1名,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2件,审核咸宁市疫后关爱项目合同、咸宁市中心医院托管协议、医疗设备捐赠协议等各类合同10余份,全程参与解决了昌亚民与梵希医美纠纷、范焕新行政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纠纷等重大矛盾化解事项5起。

(三)服务发展大局,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坚持政策指引,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并编制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6个。在前期落实“减材料、减时限”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制作了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外,方便申请人查阅、使用。按照指定的告知承诺格式文书,制作诊所备案告知承诺书,列出18条具体告知承诺事项,指导6个县市区落实。采取自查自纠方式规范管理,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利用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等收集、比对相关数据,实施在线核查。如在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时,我们通过信用系统平台,查询医疗机构实体的营业执照信息,再如在办理医疗机构校验时,我们查询医疗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查询对应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及医护人员信息。通过减少办理时间、压缩审批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做到了“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了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四)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及咸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在门户网站和湖北省信用信息汇集系统中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等信息。1-12月,累计办结行政许可服务事项895件,已公示895件,行政处罚39件,其中应公示9件(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已公示9件。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取执法文书制作、音像记录和电子数据采集等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国家卫健委制定了《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详列了37类执法文书书写模板。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备执法记录仪10台,执法终端设备10台,数据采集站2台,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扣押等全部执法行为进行音像记录,1-12月,累计记录案件39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适用《湖北省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将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纳入目录管理。累计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2件,吸纳了相关业务科室及法律顾问参与。另外,完成了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我委含执法局共计33人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涉及行政执法、行政检查的相关单位及业务科室人员均将取得行政执法证,获得执法主体资格。

(五)推进普法依法治理、矛盾排查化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一是强化法制宣传。制定了普法事项工作清单,4月7日参加了法治热线节目,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组织了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了市直单位“点单式”公益法治宣讲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场公益法治宣讲。组织法宣在线无纸化学习,委机关41人参学,参学率100%,平均积分2742分,已达标。二是组织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在门户网站上公布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执法案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信访新闻舆论监督渠道、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对口查找情况,与市环保局交叉互评,整改问题1个,报送典型案例1件。三是抓信访维稳,促矛盾排查化解。,通过阳光信访、12345平台、来电来信等方式共受理信访件227件,均按《信访条例》和信访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未发生越级、上省、进京上访事件,有效的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四是行政复议应诉方面,无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即范焕新不服我委作出的信息公开告知书申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8月30日,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咸政复决〔42〕号),维持我委作出的《关于范焕新〈信息公开申请书〉的办理告知书》。

一是“三项制度”工作落实尚需进一步细化。目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缺乏细化的内部管理和责任分工,流程清单不完善。二是法治宣教活动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从已开展的法治宣教活动来看,大部分是传统的讲座、公益短信、宣传册等方式,受众主体局限在系统内部,宣教效果有限。三是对直属单位法治建设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重业务轻法治,开展活动不多。

法治建设,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抓手。今后,我们将从三个方面继续重视:一是重视法治制度建设,更好地统领工作。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细则查漏补缺,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二是树立全新法治思维,更好地促进工作。在全系统树立德治与法治相融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创新法制宣教活动形式,尝试新媒体传播方式,提高全系统法治思维、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提高受众主体覆盖面。三是加强法治建设指导,更好地落实工作。以法治思维加强对直属单位的业务指导,对照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逐项梳理工作情况,对短板弱项进行分类指导,同时强化各类宣教活动同部署同开展,力求宣教合力,在推进法治湖北、法治咸宁、法治健康建设方面谋良策、出实招。

如何写卫健系统政务信息范文二

为做好冬季清雪工作,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容整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铁东区、铁西区政府(以下统称“各区”)负责组织辖区清雪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新建、扩建的道路且具备通行条件的,经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组织交接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区政府落实清雪责任。新建、扩建道路具备通行条件,但未组织交接的,由建设及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积雪。

各区政府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逐户签订清雪责任书,实行“雪中除雪、边清边运”的清雪机制,保证天桥、紫气大路高架桥、东丰路高架桥、陡坡路、桥涵引道重要部位在雪停12小时内清理完毕,主干路在雪停24小时内清理完毕,次要街路在雪停48小时内清理完毕。

(一)凡市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个体业户及居民按照“门前五包”要求,都有清除各自“门前五包”责任区内冰雪的义务,自觉接受所在区政府划分责任区的清雪任务,并服从统一指挥,承担清除冰雪任务的责任部门(单位)一把手是清雪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市、区两级清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将清雪责任单位进行网格化划分,明确责任路段,把清雪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调度、指挥人员也要实行网格化划分,将督促、指导责任落实到每个人,要在雪停后1小时内上路到岗,对各责任单位的清雪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市清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气象部门,建立气象信息预警制度,在预报降雪时,气象部门要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数字化手段,向市、区两级清雪领导小组成员发送气象信息(包括降雪等级、降雪时间、降雪特点等),便于各级清雪领导小组提前做好清雪准备工作。

(四)公安交警部门要做好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

1.公安交警部门要为清雪工作创造顺畅和安全条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进入冬季后,公安交警部门要发布配合清雪工作的交通管制公告。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私家车辆,严格遵守城区清雪期间的交通管制规定,凡遇降雪天气,应自觉驶离主要清雪路段,空出道路停车泊位,便于清雪机械集中进行清雪作业,待清雪作业结束后,再正常使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2.公安交警部门要安排专人与各区环卫部门进行对接,确保每次清雪时,都有专人配合环卫部门在主要部位及街路,进行交通疏导、指挥,为环卫部门机械清雪提供通行保障。

(五)各清雪责任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凡是实施人工清雪的,清雪人员作业时要穿戴统一安全标识服装,佩戴爆闪灯,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设专人疏导车辆。

(六)各区清雪领导小组要科学制定机械清雪编组及行车路线,确保在降雪后,路面变白即开始实施滚刷清雪作业。

(七)全面落实人行步道及居民小区清雪责任。

1.各区城管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与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签定清雪责任书,明确清雪责任区域、清雪标准等内容。

2.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物业企业、居民要将清雪责任区内清除的积雪,堆放至人行步道以下距马路边石15公分以外位置,便于清雪机械装载运输作业。

3.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及小区周边无责任人区域的清雪任务,包括小区内通道、公共场地、闲置商网门前、消防通道、小区出入口等部位。小区内的积雪原则上应堆放在小区的绿地内,无法堆放在小区绿地内,应按照环卫部门要求,由物业企业统一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物业企业在清理积雪时,要遵循先清理出入口、消防通道、闲置商网部位,再清理小区内区间路、公共场地积雪的原则。

4.无物业管理小区的清雪任务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居民进行清理,小区以外的出入口、公共场地、闲置商网门前、消防通道等部位的积雪,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无物业管理小区内的积雪原则上应堆放在小区的绿地内,无法堆放在小区绿地内,应与环卫部门协商运送方式,运送至指定地点堆放。

5.有物业管理小区与无物业管理小区之间巷路的积雪,原则上由物业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清理。无物业管理小区之间巷路的积雪,由属地区政府指定责任单位进行清理。

(八)城管执法部门要与环卫部门做好配合工作,每次降雪都要提前通知沿街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商户做好清雪准备工作;在清雪过程中要严格督促“门前五包”责任单位与环卫工人同步清除门前责任区内积雪,避免造成环卫工人重复清、运积雪现象发生;对不服从管理、不及时清除积雪、不及时外运积雪的单位、个人,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发生特大降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天气,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十)市、区财政部门要做好清除冰雪应急资金准备工作。

(一)清除冰雪范围。

规划区域内的广场、商业步行街、主次干路、桥梁及引道、人行步道、居民区巷路、过境路连接线、高速公路连接线、街路市场、南北河滨河路等(详见附件1)。

(二)重点清雪部位(详见附件2)。

1.铁东区:中央东路、南一经街、北一经街、南四纬路、紫气大路和紫气大路高架桥东段、东丰路和东丰路高架桥东段、烟厂路(包括老城公铁立交桥)、九经街、北河东路、平东大路、东山大街、天桥(中心线以东)、南湖公铁立交桥(东段)、北河水利桥桥面、六孔桥路公铁立交桥中心线以东桥面(含东六孔桥路全程)、开发区大路、电厂门前路、游泳馆路、紫昕广场、紫气大路东段、东盛大街、东吉大街、植物园路、开运街。

2.铁西区:中央西路、新华大街(南至303线外环公路、北至兴红路)、英雄大路、市府路、迎宾街(南至师院北街、北至兴红路)、紫气大路和紫气大路高架桥西段、东丰路和东丰路高架桥西段、师院西街、西郊街、北河西路,天桥(中心线以西)、南湖公铁立交桥(西段)、六孔桥路公铁立交桥中心线以西桥面(含西六孔桥路全程),新华大街公铁立交桥、北迎宾街公铁立交桥,站前广场外围环道(除火车站自管停车场及通道以外)、仁兴商业步行街、兴红路。

3.市住建局:英雄广场、植物园、一江山岛战役纪念公园、铁东文化广场、正平广场、站前广场(绿化和保洁范围内)、西湖水上公园、迎宾广场、北河公铁立交桥。

4.市交通局:102线四平段、四叶公路、环路(由市交通局负责);四下公路(由铁东交通管理处负责);四梨公路(由市交通局、铁西交通管理处、梨树县交通局负责)。

(三)清除冰雪时限。

上述路段及天桥、高架桥、陡坡路、桥涵引道重要部位,要在雪停12小时内清理完毕,街路、公铁立交桥、隧道、交叉路口、广场及商业步行街实行“雪中除雪、边清边运”的.清雪机制,确保雪停24小时内清理完毕。各区商业步行街要及时将清除的积雪外运,防止雪堆阻碍行人正常通行。

(一)承担清除冰雪任务的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清雪责任区确认书的要求,及时完成责任区内清除冰雪任务,达到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的标准。在清雪过程中要注意对沿街及绿岛内树木、马路边石等园林市政设施的保护,各区环卫部门在组织机械清雪作业时,清雪机械不要紧贴马路边石作业,至少留出15公分的距离(采用人工清雪),防止出现破坏边石和带有融雪剂的积雪向绿岛内喷溅等现象,各区环卫部门在清运积雪时,必须将绿岛、树穴内的含有融雪剂的积雪同步清除、运走。市清雪领导小组在检查验收时,发现马路边石破损和绿岛内有带融雪剂积雪现象,将按照边石及绿化损毁情况要求责任单位进行维修或进行处罚,并对责任单位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二)街路清除的积雪要及时外运,各区要根据本区实际,自行确定堆放积雪场地,不得出现带有融雪剂的积雪污染环境现象发生。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将院内积雪倾倒在街路上或垃圾点内,要将清除的积雪及时外运至指定场地。对向绿岛、树穴堆放积雪或将院内积雪倾倒在街路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发生特大降雪,积雪、积冰影响交通,由市清雪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区要及时组织清雪力量,调配机械设备,清运冰雪。

(四)实施绿色清雪作业。要求一律使用环保型融雪剂,根据降雪量,中雪以上等级,按市里统一要求适量使用融雪剂,保证积雪不压实、不粘结,积雪成粉状。对未按要求私自使用非环保型融雪剂的单位和个人,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并责令其整改。

市清雪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清雪工作的监督考评,定期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市民代表组成的评审团,对清运冰雪责任主体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评审,并予以通报。违反清雪管理规定的,按照《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清雪效果好的部门(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清雪经费奖励,用于清雪作业。

(一)加大宣传力度。新闻单位要把冬季清雪宣传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四平日报社、四平广播电视台要有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清雪宣传报道工作。每次雪停后,宣传工作要和清雪工作同步启动。要大力宣传清雪工作,对领导带头清雪、行动快、效果好的部门(单位)通报表扬;对顶着不动、行动慢、效果差的部门(单位)公开曝光。

(二)严肃工作纪律。按照“以雪为令、即下即清、雪停路净、主路畅通”的要求,各级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及居民将主干路各自清雪责任区范围内积雪24小时内全部清完,48小时内将次干路各自清雪责任区范围内积雪全部清完。公路清雪时限,小到中雪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大雪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暴雪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雪停后没有行动、规定时限内没有完成清除冰雪任务的部门(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严格落实清雪责任制和“门前五包”责任制。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巷路的积雪由沿街商户、住户按“门前五包”要求自行清除。各区要逐单位、逐户签订清雪责任区确认书,各街道办事处、社区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居民的组织、引导、检查工作,确保清雪工作落实到位。未履行清雪责任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积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各清雪责任单位在清除路面积雪过程中,要精心组织,统筹兼顾,确保不破坏路面交通标线和交通隔离护栏,同时将护栏下积雪彻底清除,保证不留死角死面。各区清雪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合理安排清雪工作,保证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五)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要主动承担清雪任务,带头清除冰雪。市工信局要配合各区做好企业清除冰雪的落实工作,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要配合做好个体业户清除冰雪任务的落实工作。

(六)对拒不签订清除冰雪责任区确认书的单位、个人,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下达清雪责任路段认定书,责令改正,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对每次清雪行动中顶着不动或未达到清除冰雪标准的,责令限期清除,取消各种先进单位或个人评比资格;在限期内仍未按要求完成清除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对拒绝、阻挠、辱骂、殴打工作人员及清雪人员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驻平部队对市区清雪工作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除按时完成责任路段的清雪任务外,还要帮助共建单位完成清雪任务。

为做好冬季清雪工作,成立四平市清雪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具体日常工作由市城市管理信息中心负责。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各区要成立本区清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区清雪的组织和督促检查工作。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清雪,按时完成本部门(单位)的清雪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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