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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sdf当把p的class设为on的时候,span的样式也跟着改变。不知道这么说清楚没有。另外这种方式IE6是不支持的。慎用吧。
@ css调试工具?
css说是调试工具其实只是一段 Javascript 代码,但非常实用,它会给页面里所有的 DOM 元素添加一个 1px 的描边(outline),方便大家在调试 CSS 过程中分析、排查问题。
先来看看代码,它有两个版本,一个是使用的$$选择器,代码量更少(浏览器控制台支持 $$ 选择器);另一种就是传统的document.querySelectorAll选择器:
@ css的命名规则?
一、网页制作中规范使用DIV+CSS命名规则,可以改善优化功效特别是团队合作时候可以提供合作制作效率。
所有的命名最好都小写
属性的值一定要用双引号("")括起来,且一定要有值如class="DIVcss",id="divcss"
每个标签都要有开始和结束,且要有正确的层次,排版有规律工整
空元素要有结束的tag或于开始的tag后加上"/"
表现与结构完全分离,代码中不涉及任何的表现元素,如style、font、bgColor、border等
<h1>到<h5>的定义,应遵循从大到小的原则,体现文档的结构,并有利于搜索引擎的查询。
给每一个表格和表单加上一个唯一的、结构标记id
给图片加上alt标签
尽量使用英文命名原则
尽量不缩写,除非一看就明白的单词
二、相对网页外层重要部分CSS样式命名:
外套 wrap —————-用于最外层
头部 header ————–用于头部
主要内容 main ————用于主体内容(中部)
左侧 main-left ————左侧布局
右侧 main-right ———–右侧布局
导航条 nav —————–网页菜单导航条
内容 content —————用于网页中部主体
底部 footer —————–用于底部
DIV+CSS命名小结:
无论是使用“.”(小写句号)选择符号开头命名,还是使用“#”(井号)选择符号开头命名都无所谓,但大家最好遵循。
主要的、重要的、特殊的、最外层的盒子用“#”(井号)选择符号开头命名,其它都用“.”(小写句号)选择符号开头命名,同时考虑命名的CSS选择器在HTML中重复使用调用。
通常大家最常用主要命名有:
wrap(外套、最外层)、header(页眉、头部)、nav(导航条)、menu(菜单)、title(栏目标题、一般配合h1\h2\h3\h4标签使用)
、content (内容区)、footer(页脚、底部)、logo(标志、可以配合h1标签使用)、banner(广告条,一般在顶部)、copyRight(版权)。
@ css选择器识别范围?
css选择器优先级核心:每个选择器本身有优先级,作用范围越具体优先级越高。
CSS优先级从高到低分别是:
1.在属性后面使用 !important 会覆盖页面内任何位置定义的元素样式。
2.作为style属性写在元素标签上的内联样式
3.id选择器
4.类选择器
5.伪类选择器
6.属性选择器
7.标签选择器
8.通配符选择器
9.浏览器选择器
当CSS样式的规则由多个选择器组成时,id选择器的权值为1000,class选择器为100,标签选择器为10,按权值求和的记过高低决定哪个优先。当两个css规则的权值相同时,谁更具体用谁,也就是权值高的选择器作用的越具体优先级越高。当两个选择器规则和权值都是一样,后面样式会覆盖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