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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银行贷款罪规定 骗取银行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

时间:2024-01-07 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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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银行贷款罪规定 骗取银行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

一个女人要穷到什么程度,才会通过诈骗搞钱啊?沈清明(网名:明月)涉嫌诈骗一案,法律上将有三种结果:一、有人构成诽谤罪和诬告陷害罪;二、有人构成贷款诈骗罪;三、有人构成徇私枉法罪。接下来的日子,我会慢慢帮大家分析:依法说事,以理服人!文如我,我如文!@坦洲公安 @中山公安110 @广东发布 #沈清明贷款诈骗#

各位网店老板,遇到部分消费者在购物平台购买产品收货后不退货故意反复申请仅退款行为,强烈建议政府纳入诈骗货款罪,网络诈骗货款小数目也是犯罪,应纳入信用购物账号应实名制,如长期有这种故意行为应该纳入网购黑名单!不应心存侥幸故意行为,商家应有权主张对黑名单用户拒绝卖货权利!网购环境急需整治,该震慑震慑,该报警报警~

惊,这个债务人即犯拒执罪又犯诈骗罪。被执行人孙某某与某公司做生意,欠100万不还被申请执行,后来孙某某将他的房屋以53万元出售给第三人,在收到11万元的首付款后,不履行还款义务。

6月,孙某某得到了在一片300亩土地中的23亩土地可以作为经营地的权益。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后才能将土地出租出去。但是在孙某某隐瞒其无权处置300亩地的真相,将该地块以每亩300元,共计90000元的价格承包给被害人何某某,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先后两次骗取何某某共计46000元土地承包费用于个人开支。

9月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实际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以每公斤1.07元的价格,收购被害人王某甲115亩地89719公斤玉米,骗取王某甲玉米货款96000元。之后孙某某将从王某甲处骗购的玉米出售得到97658元玉米货款。(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普法行动#

有钱不还是老赖行为还是诈骗,主要看欠钱的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

这个债务人的第一笔债务经法院判决、执行,属于民事纠纷,被执行人卖房后,有能力拒不履行,是拒执行为。第二、三笔债务,被执行人明显没有处置权和履约能力,但仍然隐瞒真相,目的就是要占有别人的钱财,是诈骗行为。最终孙某以拒执罪和诈骗罪移送起诉。

我是@执行君 请关注我,专注诉讼和执行。

#一移动营业厅人员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一移动营业厅人员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

“你好,请问您需要买房/贷款/装修......吗?”

数据化时代,大家一方面欣喜于给生活带来的便利和智能,另外一方面同样在担心个人信息的泄露,平台、机构信息泄露的事件,经常出现在我们眼前。

这些个人信息泄露,带来一系列骚扰电话、网络诈骗等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公民的个人安全。

但受限于取证难、成本高等原因

导致公民很难维权和起诉

难道只能任其横行?

近日,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坤批准逮捕。

案件概述

主要人物关系

李某坤:女,芳龄36,移动营业厅人员,具有“中间商”和“信息源”的双重身份。

犯罪详情

年中,有人拉李某坤入京东、淘宝、抖音、美团等名字命名的微信群后,其得知将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到群供他人注册账号,注册收益通过微信红包以每条验证码3到8元的价格进行结算。

李某坤得知这天上掉下来的横财,欣喜万分,便趁客户不知情、未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到对应的微信群中,上家采用验证码验证的方式注册相应的账号,以供他人出售或使用。

事后,李某坤的公司发现有员工做此类“业务”,被公司罚款1000元,还和总公司签订承诺书,不能做此类违规违法的事情,但李某坤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为了获得非法利益,继续将客户的手机号码、验证码发到群里。

不久后,结算报酬给李某坤的人告诉李某坤下载赞丽生活APP,利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注册就可以得到钱,每注册一个用户可获得11-12元不等的报酬,李某坤不管这个APP有何用途,想着有钱收就可以了。

当客户来办理业务时,李某坤利用其在移动营业厅工作的便利,然后用客户手机下载赞丽生活APP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就截图发给上家表示注册成功,接着把客户手机上下载的软件和短信删除。李某坤利用这种手段做两种“业务”约十个月,每月可以赚两三千元,其总共获利两万余元。

李某坤到案后,经公安机关审问,其承认了关于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随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平南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

经平南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坤未经他人同意,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法丨规丨知丨识丨你丨知丨道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高发态势,伴生案件愈发多样,造成后果也愈发严重。一些人获取信息用于产品推销、市场拓展等推广业务,还有不法分子利用获取来的信息实施电信诈骗、网络套路贷等犯罪活动,更有甚者靠此获得公民住址,实施上门讨债、滋事恐吓、凶杀报复等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公众要养成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尽量避免个人隐私数据泄露。同时,对于与个人信息密切相关的行业应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将个人信息的管理和监管严格区分开,个人信息安全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来源:平南检察

一移动营业厅人员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批捕

“你好,请问您需要买房/贷款/装修......吗?”

数据化时代,大家一方面欣喜于给生活带来的便利和智能,另外一方面同样在担心个人信息的泄露,平台、机构信息泄露的事件,经常出现在我们眼前。

这些个人信息泄露,带来一系列骚扰电话、网络诈骗等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公民的个人安全。

但受限于取证难、成本高等原因

导致公民很难维权和起诉

难道只能任其横行?

近日,平南县检察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坤批准逮捕。

案件概述

主要人物关系

李某坤:女,芳龄36,移动营业厅人员,具有“中间商”和“信息源”的双重身份。

犯罪详情

年中,有人拉李某坤入京东、淘宝、抖音、美团等名字命名的微信群后,其得知将手机号码和验证码发到群供他人注册账号,注册收益通过微信红包以每条验证码3到8元的价格进行结算。

李某坤得知这天上掉下来的横财,欣喜万分,便趁客户不知情、未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发到对应的微信群中,上家采用验证码验证的方式注册相应的账号,以供他人出售或使用。

事后,李某坤的公司发现有员工做此类“业务”,被公司罚款1000元,还和总公司签订承诺书,不能做此类违规违法的事情,但李某坤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为了获得非法利益,继续将客户的手机号码、验证码发到群里。

不久后,结算报酬给李某坤的人告诉李某坤下载赞丽生活APP,利用手机号和身份证号注册就可以得到钱,每注册一个用户可获得11-12元不等的报酬,李某坤不管这个APP有何用途,想着有钱收就可以了。

当客户来办理业务时,李某坤利用其在移动营业厅工作的便利,然后用客户手机下载赞丽生活APP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就截图发给上家表示注册成功,接着把客户手机上下载的软件和短信删除。李某坤利用这种手段做两种“业务”约十个月,每月可以赚两三千元,其总共获利两万余元。

李某坤到案后,经公安机关审问,其承认了关于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事实。随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平南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认为

经平南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李某坤未经他人同意,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法丨规丨知丨识丨你丨知丨道

近年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高发态势,伴生案件愈发多样,造成后果也愈发严重。一些人获取信息用于产品推销、市场拓展等推广业务,还有不法分子利用获取来的信息实施电信诈骗、网络套路贷等犯罪活动,更有甚者靠此获得公民住址,实施上门讨债、滋事恐吓、凶杀报复等暴力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在此提醒,公众要养成保护个人隐私的习惯,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尽量避免个人隐私数据泄露。同时,对于与个人信息密切相关的行业应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将个人信息的管理和监管严格区分开,个人信息安全才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来源:平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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