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36号)、《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鄂人社规[]3号)文件和《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截止报名结束,共收到“三支一扶”人员有效加分申请3份,经初步审核,3人均符合加分条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7月28日- 8月1日),如对公示人员情况有异议,请向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监督举报电话: 0713-4253388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月27日
附:浠水县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支一扶”人员笔试加分考生名单
【来源:浠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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