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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六类防疫物资

时间:2021-03-23 0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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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六类防疫物资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据义乌市商务局发布的《关于暂停市场采购出口特定防疫物资的通告》,自5月10日起,全国范围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医用物资和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简称“5+1类防疫物资”)。

根据该通告显示,自今年5月2日起,对伪报、瞒报出口前述物资的,一经查获从严处罚。其中,对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行业信用直接扣至零分,撤销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扣除当季度50%贸易奖励;对市场采购贸易组货人,行业信用直接扣至零分,撤销市场采购组货人注册,禁止企业法人一年内再次注册组货人;对一般贸易出口企业,行业信用直扣至零分,一般贸易出口奖励扣除50%。

随着疫情在全球蔓延,国内防疫物资大量出口,也滋生了防疫物资生产、注册等环节灰色贸易。3月31日,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要求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等5类产品的企业,须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同时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4月2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明确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

随后,国内对于前述5类重点防疫物资监管被全面收紧。据海关总署官网消息,4月以来,海关在贸易、邮件、快件、跨境电商等渠道,共查获非清单企业生产或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的医疗物资1120.5万件,其中口罩994.1万个,防护服15.5万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108.5万份,红外测温仪2.4万件。

4月26日,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已采取一系列举措,从生产、交易、认证、出口等环节强化防疫物资的质量监管。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规出口等扰乱市场和出口秩序的行为。

就在此次通告发布前的5月9日,海关总署再发通报,曝光了16家近期查发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安全不合格企业及相关产品批次情况。其中包括南京市禹沭进出口有限公司、青岛途化梅商贸有限公司、萍乡市慧斌科技有限公司等。据了解,海关方面将对涉事企业采取下调信用评级、提高查验比例、依法暂停或取消有关资格资质等多种惩戒措施,使违法违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国内监管从严的同时,海外机构也在加大力度,缩减对华防疫物资进口白名单。美国当地时间5月7日,美国食品和药物监督管理局(FDA)在其官网声明,其紧急使用授权名单已取消约60余家对中国制造商在美国销售N95口罩的许可,目前仅剩14家中国制造商持有当地防疫口罩销售授权,理由是部分制造商生产的口罩无法针对新冠病毒提供足够防护。

据了解,目前中国通过市场化采购方式向194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防疫物资。此次通告发出后,暂停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5+1类防疫物资”意味着什么?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庞超然指出,义务商务局发布该公告并不是说前述类型防疫物资均不能在义乌海关出口。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该贸易方式为专业市场“多品种、多批次、小批量”外贸交易创设,具有通关快、便利化、免征增值税等特点。暂停以此类贸易方式出口防疫物资,主要也是为了加强检验检疫、促进产品溯源、保证出口商品质量。

“目前国家对贸易商将采购的医疗物资再出口行为管控趋严,此类约束是好事。”国际贸易专家刘馨泽律师进一步表示,目前来看,暂停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重点或在约束贸易商,使其不能在采购生产企业的医疗物资后,转而出口至别国。“该政策主要是针对那些不具备出口资质的生产防疫物资企业,而对于具有防疫物资进出口权的生产型企业其实是没有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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