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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园重建挪用了多少“海军巨款”?(下)

时间:2023-06-03 00: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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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园重建挪用了多少“海军巨款”?(下)

上回说到,近百余年来,有关“慈禧太后重修颐和园到底是否挪用了海军经费?又挪用了多少经费?”的话题,引起清史学界长期的关注和争论。特别是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新的资料发掘和研究成果,也不断地改变着人们对此的认识。

据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老一辈学者王道成口述,“(20世纪)70年代日本代表团访华,周总理接见他们时,(代表团)有人提到:‘听说你们国内普遍认为颐和园重修挪用海军军费二三千万两白银,而据我们的研究表明,只有四五百万。’此事引起总理的高度重视,国内学者遂开始相关研究”。

“海防”“海军” “费”出多门

1983年,青年学者张利民(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现任天津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所长)通过梳理醇亲王奕譞及清末海军的档案,指出:

“在修建颐和园工程中,究竟动用多少海军的经费,历来众说纷纭。最多者估为八千万两,最少者估为三百万两,而大多认为在二千万至三千万两之间。当今港台学者曾有人写文章推算为一千万两以上,亦有人估计为二百八十万两。以上说法,有些为当时人的传说和估计,有些为近人的推论,多寡相差竟近三十倍,令人难以置信。之所以如此,主要原因是缺乏第一手资料。我们曾希图以海军衙门档案来解决此案,但几经查询迄无着落,所发现的却是海军衙门奏请将其各项杂支用款不造册报户部核销的折片,说明这一秘密早已被毁踪灭迹了。”

基于这种情况,他根据海军衙门的收支和工程估价测算,认为“海军的各种经费用于颐和园工程不会大于一千万两”,但“不少于六百余万两”。

第二年,另一位学者邹兆琦通过进一步梳理有关档案资料,对颐和园挪用海军费的名目和数额都作出了更为详尽的探讨。他认为:

一、海军衙门开办等经费近三百四十万两,基本上都用作三海工程(即慈禧归政光绪后的颐养之地南海、中海、北海)、开办昆明湖水操学堂及颐和园宣布开工前后(即光绪十二、三、四年)的工程费。三海工程虽不是颐和园工程,但它的建筑费很难与万寿山工程截然划清,而且性质上也同样属于宫廷工程,我也合并估算在内。

二、海军常年经费中颐和园工程费连同昆明湖水操学堂常年经费,估计在二百二十五万两至三百二十五万两之间。

三、海防捐及海防新捐估计在三百五十万两以上,但其中有一百多万两,可能与户部指拨的开办等经费中的各省海防捐相重复,可以考虑扣除。

四、“万寿山集款”估计利息四十万两,出使经费借款大约有七十七万两未还。

五、以海军名义借外债九十七、八万两,并每年支付利息。

六、关东铁路因户部“暂停支放”经费,被挪用筑路费约一百二十万两至二百万两。

七、慈禧无偿占有天津制造局等制造之轮船、电灯、小铁路以及船坞等工、料费,估计约四十万两左右。

八、海军衙门扣除“平余”银两(各地在征收赋税时以加派、加征形式解送给户部的的份额),总计约达八十万两。

根据以上几项,邹兆琦估计“挪用总数约为一千二百多万两至一千四百万两之多,可能还要大一些”。这应该是当年有关此问题较为详尽的研究成果了。

但很快学术界出现了不同的声音。1985年,近代史学者廖宗麟发表《建颐和园并未挪用“海军巨款”》一文,提出修建颐和园并未挪用“海军巨款”。该文所提到的“海军巨款”,特指1888年李鸿章等以海军建设名义为颐和园建设筹集,后存入汇丰和德华等与外资银行处生息的260万两款项。这笔“巨款”的流向,老一辈史学家吴相湘在1955年撰文与罗尔纲商榷时已作考察(详见本文上篇)。

廖文的价值在于提醒一般泛指的“海军经费”或“海军巨款”,实际上存在各种名目的差别。对此,1986年,青年学者姜鸣(毕业于复旦大学历史系)在《北洋海军经费初探》一文中就提出,“挪用于颐和园工程的,是海军衙门经费,而非北洋海防协饷”,其数目大约为750余万两,而“把260万两巨款划入海军经费挪款园工总额是不对的,除了‘海军经费’仅是借口外,这笔经费仅是利息用于园工,本金没有动用”。

挪用数额 尚无定论

1989年,主要研究甲午战争史的学者戚其章在《颐和园工程与北洋海军》中,对颐和园建设的具体开支及挪用款项的方式、数目进行了考察。他认为,“迄于甲午战争为止,清政府用于颐和园工程的经费为库平银一千一百多万两,其中挪用的海防经费约为库平银八百六十万两”。

针对学界有人以海军经费并非无偿占用,而是挪用;“海军巨款”并未挪用,而是用来生息,进而认为慈禧挪用海军经费对北洋海军并无实质性影响的观点,戚其章也进行了反驳,认为海军经费的大量挪用,使北洋海军的发展错过了难得的机遇。

1993年,基于海军衙门有关经费收支档案缺失的现实,人大清史所学者王道成在《颐和园修建经费新探》一文中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要想从海军经费的收支弄清颐和园的修建经费是不可能的。但是通过别的途径,求出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数字。却是能够做到的。”

他根据所发现的“算房”(清代主管皇家工程的专门机构)关于颐和园许多工程的《做法钱粮底册》或《工料银两细册》,统计出颐和园建设共有56项工程,共用银超过三百万一十六万两。据此,他认为“颐和园的修建经费在五六百万两之间是比较符合实际的”。该文虽然在统计中出现缺失,但经过厘正,仍可以从另一角度,为颐和园工程经费数目提供一个参照标准。

那么,最近几年清史及近代史学界对此“疑案”又有何最新研究发现呢?

,吴琛、张龙、王其亨等学者修正了王道成研究的结果,认为颐和园重修工程总经费应在七百万两白银以上,包括已开列的约三百七十二万两,未开列的约三百三十万两。

,江苏师大近代史学者陈先松在《历史研究》上发表《修建颐和园挪用“海防经费”史料解读》,认为不少研究者混淆了海防经费、海防专款、海军衙门经费、海军经费之间的区别,“将海军衙门经费混同于海防经费,忽略海防专款挪用数额的辨析”。

通过梳理,他认为,颐和园工程经费约为八百一十四万两,出自海军衙门经费约七百三十七万两、总理衙门经费七十七万两。除本为颐和园工程而筹的“海军巨款”息银约三十二万两外,属于“挪用”性质的海军衙门经费,数额约七百零五万两,而“挪用”的海防专款数额,不会超过六十七万两。

截至目前为止,这应该是有关颐和园挪用海军经费名目、数额的研究上,最新也最为具体的成果之一了。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讲师,历史学博士。本文节选自该所清代皇家园林研究中心与北京市颐和园管理处合编的《颐和园史事研究百年文选》(1月出版),经作者同意转载,文字略有改动。感谢清史研究所阚红柳副教授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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