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电动车等车辆被盗案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8月29日,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借用“四个平台”广泛开展电动车等车辆防盗登记宣传活动。
一是借用“七进”宣传平台,组织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农村、单位、超市门口散发市局统一印制的《关于对电动车等车辆防盗登记管理工作通告》,广泛开展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防盗登记宣传。
二是借用“新媒体”宣传平台,通过微博、微信发布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防盗登记通告。
三是借用“窗口”服务平台,对前来办理车驾管或违法处理业务的驾驶人宣传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防盗登记惠民利民措施和所需资料。
四是借用“公众”宣传平台,在沿街商铺、街道十字路口和大队机关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电动车等车辆防盗登记内容。
当天,共散发《关于对电动车等车辆防盗登记管理工作通告》1000份,LED显示屏滚动播放50余条,接受宣传群众1500余人次。
总编:黄柳青
主编:宁保国
责编:李燕 王彦俊
本期制作:吕 琳
拍 摄:张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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